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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藥局IC卡登錄及上傳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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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 | 2008-12-30 15:03:21

藥局IC卡登錄及上傳Q&A

資料來源:中央健保局網站

提升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除醫院及診所外)

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作業Q & A問答集            97年12月   

   
壹、政策面問題
Q1:醫院、診所以外之其他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為何也要實施健保IC登錄及上傳之措施?
A:
一、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11條、第12條明確規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於保險憑證登錄就醫紀錄;另同辦法第13條明確規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於保險憑證上登錄後,應於24小時內上傳。
二、此項措施可作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間醫療處置資訊溝通之平台,可提升保險對象就醫安全,以避免重複用藥、檢查(驗)。
 
Q2:本次交付機構(藥局)優先實施對象,為何為2000件以上者先實施?為何不選不同規模之交付機構(藥局)先行試辦 ?為何全部之交付機構(藥局)不一起實施,以免增加民眾困惑?
A:
一、本局推動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之事宜,係採循序漸進方式進行,有關辦理交付機構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之事宜,亦是依此原則進行。
二、本措施先針對每月申報件數大於2,000件的交付機構先行輔導辦理,本局亦將持續積極推動全面實施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之事宜。
三、醫療電子化已是時勢所趨,本局各分局為利特約藥局及早因應及預做準備,亦辦理相關宣導及輔導作業,尚請各特約藥局配合辦理。
四、為使本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順當作業,本局亦已規劃完成針對民眾之宣導作業等配套措施。
 
Q3:檢驗所申報件數雖達2,000件以上,但均為院所委託代檢之案件,建議排除於本計畫實施對象之外。
A: 依本局97年9月19日健保醫字第0970002601號函說明一(五)業已說明有不可抗力或特殊情況者,由各分局個案簽准例外處理。本措施實施初期針對每月申報件數大於2,000件的交付機構先辦理,惟特約醫事檢驗所申報件數若大於2,000件,但有保險對象親自到特約醫事檢驗所檢驗(查)之申報件數未達2,000件(外收檢體者不計)之情況者,請該特約醫事檢驗所正式行文向所屬轄區分局備查,由各分局個案簽准例外處理。分局同意後即可不列入本階段之實施對象。

Q4:此次交付機構實施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事宜,如何宣導使民眾配合辦理?
A:本局業已完成民眾相關之宣導如海報、藥袋貼紙之製作事宜,並已將宣導資料及原始檔案提供各分局使用;另建議特約藥局未來於印製藥袋時,增添提醒病患拿藥要帶健保IC卡之提示文字。
 
Q5:可否考慮開放藥事人員讀取健保IC卡之醫療專區,以利藥局健保IC卡之上線作業?每個院所可否多申請?是否要收費?
A:
一、行政院衛生署醫事憑證管理中心將製發全民健保特約藥局專用卡,供特約藥局讀取IC卡藥歷及診斷。
二、請健保特約藥局儘速向所屬轄區分局申請藥局專用卡,本局各分局每日將申請資料送交行政院衛生署醫事憑證管理中心,統一由該中心製卡發放;俟行政院衛生署醫事憑證管理中心開始製發全民健保特約藥局專用卡後,本局始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上開申請表,將安全模組卡與藥局專用卡之申請合併,兩者可同時申請,該申請表業已置於本局全球資訊網之焦點訊息、健保IC卡/最新消息,網址如下,歡迎下載使用:

  1. http://www.nhi.gov.tw/?menu=&menu_id=390&WD_ID=390
  2. http://www.nhi.gov.tw/IC_Card/news/news.asp?menu=9&menu_id=175&WD_ID=195

四、首次核發之藥局專用卡或屬非刻意毀損者,毋需收費,並以1家藥局申請1張為原則,後續如有遺失或刻意毀損者,則依行政院衛生署醫事憑證收費標準之規範及相關繳費方式辦理。
五、全民健保特約藥局專用卡與藥事人員憑證IC卡、醫事機構憑證IC卡不同,由本局各轄區分局為受理申請之窗口。藥事人員憑證IC卡、醫事機構憑證IC卡,則由行政院衛生署主政。
 
Q6:全民健保特約藥局專用卡與藥事人員憑證IC卡、醫事機構憑證IC卡有何不同?各有那些用途?
A:一、全民健保特約藥局專用卡,供特約藥局讀取健保IC卡登錄之藥歷及診斷資料。
二、醫事機構憑證IC卡,代表醫事機構法人於醫療資訊電子化環境之法人行為—機構關防,如電子公文、網路出生通報系統等加密、簽章。
三、藥事人員憑證IC卡,代表醫事人員於醫療資訊電子化環境之個人行為—印鑑證明,如電子病歷之簽章。
 
Q7:特約藥局健保IC卡上線後,可否調降每日每位藥事人員之合理調劑量、調高藥事服務費、收取掛號費及要求院所全面釋出處方等事宜。
A: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所有醫事服務機構均應將提供之服務內容於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有關合理調劑量、藥事服務費之相關支付標準,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係經與醫事團體代表協商討論後訂定,至於掛號費收取事宜、全面處方箋釋出,非屬本局權責。
 
Q8:建議公告98年1月份起實施本項作業之名單。
A:適用本項作業之名單已個別通知,至於統一公告乙事,因涉及個別醫事機構營業情形,故不予發布。
 
Q9: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為何需以該醫事服務機構申請之VPN網路傳輸資料?
A:
一、「健保資訊網」(VPN)不僅係提供本局與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雙方業務交流的平台,另在該網路上傳送的資料,均與保險對象的隱私有關。本局已被「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列為A級重要核心單位,其中健保IC卡金鑰管理系統,更列為20個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的重要資訊系統之一。
二、為保障病人資料安全,本局「健保資訊網」將拒絕非該醫事服務機構申請之VPN網路傳輸作業,以免外洩病人資料。
三、VPN之申設事宜,請逕洽中華電信。
 
 
貳、就醫程序問題

Q1:保險對象因故未能及時"繳驗保險憑證"或身分證件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如何處理?
A: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保險對象因故未能及時"繳驗保險憑證"或身分證件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先行收取保險醫療費用;保險對象於就醫之日起七日內(不含例假日)補送應繳驗之證明文件時,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將所收保險醫療費用扣除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後退還,並應依規定於保險憑證登錄就醫紀錄及上傳資料(補卡註記請填2.補卡)。
 
Q2:保險對象首次加保或卡片遺失換發申領健保IC卡期間,未能及時"繳驗保險憑證"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如何處理?
A:
一、保險對象應持1個月內投保申報表影本,或14日內換/補發卡繳納工本費證明(請領健保IC卡收執聯)就醫 ,並填具「例外就醫名冊」。
二、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確實核對就醫者之身分及其填列於「例外就醫名冊」上之資料,就醫序號以特定代碼「C001」上傳及申報。
三、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將「例外就醫名冊」之資料,依轄區分局訂定之檢送方式及頻率,檢送轄區分局,以利分局後續作業。
 
Q3:欠費未繳保費者應如何處理?
A:請按無力繳納保費者就醫流程,出具清寒證明傳真證件向健保局轄區費用組報備後,以健保身分就醫。
 
Q4:如有欠卡7日內未補卡,是否不用上傳,若於第8日補卡,是否需補上傳?
A:未補卡無申報費用,無需上傳。若第8日補卡,仍請補上傳及申報費用。            
 
 
參、處方箋及健保IC卡登錄問題
Q1:藥局刷卡要登錄主診斷碼?
A:依公告之「特約藥局醫療服務點數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國際疾病分類號(一)欄位屬必填欄位,需按醫療院所交付之全民健康保險交付調劑處方箋之國際疾病分類碼ICD-9-CM碼填寫,故藥局刷卡,請按醫療院所交付之全民健康保險交付調劑處方箋之之國際疾病分類碼欄位之ICD-9-CM碼登錄,有利於後續申報作業。
 
Q2:特約藥局若發現病患IC卡內並未寫入當次的醫令,藥局可否執行醫令寫入?若醫療院所開出的處方箋與健保卡讀取的醫令內容不符,該依據哪項為主?
A:特約藥局調劑需以保險對象所持特約院所醫師交付之處方箋調劑(如:醫令、用藥頻率、國際病名碼-ICD9、、、、等),並於健保IC卡內登錄及上傳。
 
Q3:若處方箋無就醫序號,如何申報費用?且部分醫院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一次可看到序號,第二次以後則看不到。
A:一、請洽開立處方之院所,若自費病人或未完成結帳之就醫者,病人需自費。
二、調劑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時,第一次以原就醫序號申報,第二次至第四次則分別以IC02、IC03及IC04申報。
 
Q4:交付處方箋的院所代碼是否要列入交付機構(藥局)之上傳內容?
A:交付處方箋的院所代碼未列入交付機構(藥局)之上傳內容。
 
Q5:若交付的處方沒有醫師ID,該欄位應填入何種資料上傳?
A:交付機構不需上傳處方醫師之ID,而係上傳執行該處方之醫事人員如藥師或檢驗師之ID。
 
Q6:牙科診所釋出之處方箋,若為同一療程治療中開出之藥品,就醫日期應填同一療程第一次就醫日或開處方之日期?
A:牙科同一療程期間如需開給藥品者,就醫日期應填開處方之日期,就醫序號請註明第一次就醫時之就醫序號,俾利藥局申報費用。
 
 
肆、補助問題
Q1:請健保局補助院所以外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為實施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事宜,所增添電腦軟硬體、讀卡機、網路(VPN)設備及所增加人力等營運成本。
A:
一、有關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營運所需之軟硬體設備、耗材、維修,係屬醫事服務機構與電腦廠商之合約關係,非屬本局業務範圍。
二、為鼓勵實施本項作業之醫事服務機構(院所除外),於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資料品質實施方案中,申報資料與上傳資料勾稽結果,錯誤率小於等於3%者,將支付所申報案件,每件支付金額為1.3元。該方案預計執行至99年。
 
 
伍、上傳問題
Q1:若因停電、網路故障等特殊情況,無法於24小時內上傳時,可否補上傳?
A:若因停電、網路故障等特殊情形,無法於24小時內上傳時,請於故障排除後儘速上傳,並行文向轄區分局報備,經報備核准,是類案件將不列入品質方案之錯誤率計算。
 
Q2:補正上傳之資料,是否會納入錯誤率?
A:補正上傳之資料,將併入原上傳之資料一起計算。
 
Q3:24小時內上傳是否扣除例假日? 請問24小時內應上傳,應如何認定?
A:保險憑證登錄後,應於24小時內(健保IC卡8-3項次登錄之就診日期時間加24小時)將之上傳予保險人備查。但有不可抗力或經保險人同意之特殊情況者,不在此限;建議洽HIS廠商協助,設定24小時內自動上傳。
 
Q4:每日上傳成功後,後續發現處方箋須修正,需要再次補正上傳嗎?補正次數只限一次?
A:上傳成功後之補正次數只限一次。上傳檢核有錯者,則應補正至該筆資料正確。
 
Q5:已取得卡序或未取得卡序之異常代碼,如何判斷?

A:未取得卡序:保險對象繳驗健保IC卡時,即無法進行讀取作業者。

Q6:特約醫事機構(藥局)可否執行健保IC卡退掛作業?如何操作?
A:
一、 取消24小時內之就醫類別(須或不須累計就醫序號):
已取得卡序:健保IC卡登錄就醫類別後,才發生無發登錄作業者。
(一)ZA:取消24小時內所有就醫類別。
(二)ZB:取消24小時內部分就醫類別,並應於 8-8欄位,輸入卡片原登錄之分秒,第2筆於8-9欄位,輸入卡片原登錄之分秒,總共可取消當日之六筆紀錄,取消超過7次者再輸入一筆就醫類別ZB,並再於 8-8、8-9欄位,輸入卡片原登錄之分秒依此類推。                                                                                                   

二、取消“須累計就醫序號紀錄”時,連線執行「回復就醫可用次數及費用累計」(退掛)之原來作業方式不變。

三、取消預防保健者,除上述(一 )或(二)外:

(一)取消預防保健者,另應於12-1欄輸入保健服務項目註記(01-06),12-4欄輸入取消之檢查項目代碼。   

(二)取消孕婦產前檢查者,另應於15-3欄輸入取消之產前檢查項目代碼"XA" 。
 
 
Q7:YA /YB /YC /YD /YE /YF/ XA/等 7代碼,應在何種狀況下使用?
A:上述為取消 “預防保健”時於檢查項目代碼欄位填寫之代碼 :

(1)YA:取消兒童預防保健。

(2)YB:取消成人預防保健。

(3)YC:取消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 。

(4)YD:取消兒童牙齒預防保健。 
 
Q8:特約藥局原在Internet上進行醫療費用申報之連線,未來是否都要轉換至健保資訊網?應如何轉換?原有申報作業可查詢資料內容,是否持續使用?
 A: 特約藥局之醫療費用申報之連線,未來將轉換至健保資訊網,並維持原有申報作業可查詢資料內容,本局健保資訊網http://10.253.253.242/idcportal/index.jsp針對健保資訊網醫療費用申報作業說明,有詳細說明。
         
Q9:錯誤表單下載格式不易閱讀,不方便使用者快速了解及排除,建議再行調整。
A:本局將收集各類型機構之反應意見後,併案研議。
 
Q10:所謂上傳率未達60%者,即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請問如何辦理?
A:
一、俟行政院衛生署醫事憑證管理中心開始製發全民健保特約藥局專用卡後,本局始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二、例如98年1月起(費用年月),主診斷、醫療費用、部分負擔、醫事人員ID、醫令等五項中之任一項上傳率未達60%者,將發函限期於次月改善,如98年3月發函,98年4月為改善期限,98年5月之上傳資料均應改善。屆時如仍未改善,分局將處以違約記點。
 
Q11:當藥局讀卡機發生異常無法讀取資料,但處方箋上有就醫序號時,每日上傳可用異常代碼,那每月申報該張處方箋該用哪種代碼?診所釋出的就醫序號或異常代碼?
A:
一、特約藥局之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作業,不改變原特約藥局每月費用之申報作業,故特約藥局每月費用申報之就醫序號欄位,仍為院所釋出的就醫序號。
二、所有醫事服務機構上傳之就醫序號係保險對象於該機構登錄之就醫序號,例如
(一)特約藥局給藥,健保IC卡不須累計就醫序號,登錄作業正常者,上傳資料格式應為1,且有安全簽章,就醫序號空白。
(二)特約藥局給藥,健保IC卡不須累計就醫序號,登錄作業異常者,上傳資料格式應為2,無安全簽章,就醫序號則填入異常代碼。
 
Q12:特約藥局每日上傳XML檔,所屬欄位A31門診醫療費用欄位的值如何計算?
A:用藥明細金額小計+藥事服務費+特殊材料明細小計+部分負擔
 
Q13:特約藥局每日上傳XML檔,所屬欄位A17就診日期時間係指醫療院所之就醫(處方)日期或特約藥局實際調劑之日期? 補卡註記應如何註紀?
A:
一、就診日期時間係特約藥局於健保IC卡登錄時自動產生(該時間為KEY值,不能更改)。
二、就診日期時間應為特約藥局實際調劑調時間,故非補卡案件者,補卡註記請填1.正常。
三、若為補卡案件,則就診日期時間應為保險對象於特約藥局登錄之補卡時間,故非實際調劑調時間,補卡註記請填2.補卡。  
                                            
Q14:健保IC卡資料上傳XML檔欄位A75需填入”用法”, 請問此欄位需填入什麼值?
A:A75及A76預設為選擇性欄位,交叉邏輯=當A72 為 (1、2、A、B)時,此二個欄位為必填欄位且≠0。
 
Q15:健保IC卡之醫令類別是否與費用申報之醫令類別相同? A78「交付註記」為必要欄位與A72「醫令類別」之關聯為何?
A:
一、健保IC卡之醫令類別與費用申報之醫令類別不同。
二、A78「交付註記」為必要欄位與A72「醫令類別」之關聯如下:

1. 所有診療項目(醫令)均請配合填「交付註記」欄位以利後續資料整合。

2.「交付註記」與「醫令類別」之關聯如下:  

 1-2-1醫令類別 
所執行之醫令是否係由本院所開立之處方醫令
1-2-7交付處方註記
『1』『 A』
非長期藥品處方箋(刪除 )   
01
02
『2』『 B』
長期藥品處方箋(刪除 )
05
06
『3』『 C』
診療 (刪除 )
03
04
『4』『D』
特殊材料(刪除 )
03
04
『5』『E』
重要醫令 (刪除 )
03
04

Q16:控制軟體2.5版的API可讀取長期處方箋,一筆醫令為44bytes,但就診時間只有7btyes。若患者同日就診2科以上,如何判別寫入健保卡內的處方醫令分別屬於哪個就醫序號處方?

A:因長期處方箋欄位空間限制,僅儲存就診日期共7bytes,不含時分秒,若有同日就診2科以上狀況,須確認就醫序號, 建請同時讀取60組門診處方箋(包含完整日期及時分秒)作為識別。

 

附檔[1] 藥局IC卡登錄及上傳Q&A.doc (已被下載 3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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